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士班學生提前畢業申請
113年4月29日至113年5月10日止
※申請標準: 一、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(不含畢業當學期)或學業成績累計名次 (不含畢業當學期)在該系(學位學程)該班級前百分之十以內。 二、平均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 (不含畢業當學期)。
請於申請期限內,繳交「提前畢業申請書」、「歷年成績單或歷年名次證明」到3樓系辦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