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「114年受理大學院校學生7、8月實習名額彙總表」及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受理大學院校學生實習要點」各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請貴校依本署實習要點規範,於114年度3月1日至3月31日薦送學生名單,由本署審核通過後通知報到實習。
二、附件亦可於本署官網 http://www.fda.gov.tw/ 「主題專區」項下「大學院校暑期實習生專區」下載
如本校同學有意願者,請於114年3月1日前將資料繳交至生涯發展中心(惠蓀堂3樓)楊小姐,電子郵件:chy0911@nchu.edu.tw。